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务用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凯发k8旗舰厅

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务用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17 浏览量:2904 文章来源:

(招标编号:xhtc-hw-2020-090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务用车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94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务用车采购(二次)。

序号

采购标准及数量

排放标准

备注

1

单价18万元以内/辆(含增值税),黑色,4门5座三厢车,共3辆

国vi(其它标准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

单价28万元以内/辆(含增值税),黑色,4门5座三厢车,共5辆

国vi(其它标准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及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失信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本(电汇形式),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所销售品牌的资格或提供所销售品牌的授权委托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七、其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24日16时00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汇款地址: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帐 号:6232593799002410788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10-886650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联系人:张建明、刁玉蕊

电  话:010-63905971

电子邮件:zhangjianming@xh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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