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磋商公告-凯发k8旗舰厅

招标信息

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19-10-24 浏览量:1939 文章来源: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体育大学的委托,现对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xhtc-gc-2019-0497

 

项目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举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46

 

采购人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樱桃二条8

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周老师 010-62968212

代理机构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延举 010-63905946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8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为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包括舞台钢格栅,钢码头,面光桥和声光桥项目。本工程主要为悬吊项目,吊点间距跨度约5m左右,悬吊高度大约为5m左右。型材为国标型钢结构。所有钢材及焊条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有钢材为焊接结构用钢,符合相关检测标准和满足可焊性要求。对焊缝要100%超声波探伤,保证全部焊缝无缺陷。钢结构选用达标的防火涂料,使防火处理达耐火极限为3.5小时。具体详见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馆舞台机械配套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武术及体育艺术综合馆);

工期: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控制价为275.033103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入围2018-202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施工企业名录(第一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人员;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磋商时间:201911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1024 09:3020191030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11413:002019114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保卫部安防中心会议室(图书馆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1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保卫部安防中心会议室(图书馆东侧)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声明:本公告附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体育大学官方免费下载;本公告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招标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1910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北京体育大学西南门毛主席像旁

联系人及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王延举13701217831

3、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席。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交《响应文件》中所附业绩的原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如未提供齐全者或与原件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按无效业绩处理。如有可通过网络查询的业绩,可以不用递交原件,但必须提供业绩查询链接。

5、采购人在评审结果确认时,有复核预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如果预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810

  编:100036

e-mail: wyj@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46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延举

购买标书款及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110902295610703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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